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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11-29

平湖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16〕1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关于制定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指导平湖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于在经济发展新常态条件下构筑平湖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篇  切实把握发展新趋势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三市”建设,积极实施“六大战略”,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

经济实力持续增强。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85.1亿元,五年年均可比增长8.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98721元(户籍人口)。财政总收入98.3亿元,同口径年均增长1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6亿元,同口径年均增长13.4%。不含嘉兴电厂,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1320.2亿元;不含嘉兴港区和电厂,五年累计完成工业生产性投资509.7亿元,均为“十一五”期间的1.6倍。2012年,平湖成为全省第15个规上工业产值超千亿县市。平湖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获批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乍浦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园区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个“优先发展”,积极发展生态高效都市型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2015年光机电、临港、生物技术三大主动力产业实现产值占规上工业的64.7%,比2010年提高3.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占规上工业的43.7%,提高20.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8.7%,提高2.7个百分点;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2.6%,提高0.6个百分点。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成为省优秀旅游度假区和首批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粮食播种面积连续五年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创建成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全国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市和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累计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1304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0名、省“千人计划”专家12人、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62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6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1家、科技型企业107家,专利授权量10607件、其中发明授权314件。连续第七次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和全省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坚持以“三个集中”“五项机制”优增量、“六个一”“七个换”调存量,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省级试点,企业转型提升步伐明显加快,成功创建成为全国首批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市。加快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深化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减少341项;调整完善综合执法体制和旅游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扩权强镇、医药卫生、新居民管理等领域改革,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全国试点。不含嘉兴港区,五年累计合同利用外资2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4.2亿美元、引进市外内资226.6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期间的1.4倍、1.7倍和2.6倍。独山港区口岸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准,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科技园)成为省内首个与上海合作共建的产业园。

城乡建设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形成技术成果,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市域“三生”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中心城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50平方公里城市框架全面形成。南市新区初现形象,东湖新区功能配套得到完善,建成三港新城一期,城市建成区面积从2010年的23.3平方公里拓展到2015年的33.8平方公里。深化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通过复查。积极推进“1+X+n”村庄布点规划,全市建成集聚50户以上的新社区53个,累计改造集聚农户29072户,占总户数的35%。独山港镇和新仓镇列入了嘉兴市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鱼圻塘、马厩等8个村创建成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五年累计公路水路政府性投资24.2亿元,“五纵六横七连”的主干线公路网基本形成,路网密度全省领先。城市化率58.9%,比2010年提高6.9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显著提高。坚持发展惠民,五年累计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58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支出的78.7%。2015年,全市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6470元和26974元,五年同口径年均增长10.7%和11.4%。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均控制在2.9%以内,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建成嘉兴市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小区阳光嘉苑,新建保障性住房14.1万平方米。稳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继续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市, 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评估验收。基层卫生、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人口计生等工作全省领先,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甲等卫生院建成率均达到100%,创建成为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市、省卫生强市。“西瓜灯文化节”被评为全国特色文化活动,“欢乐平湖城乡互动”文化品牌成为省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被命名为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成为省级体育现代化试点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通村通组交通条件继续改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实现市区全覆盖。深化“三社联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七张网”工程,实现省平安市创建“十一连冠”,摘取平安银鼎。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强力推进“五水共治”,河道水质持续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消灭劣五类水质。五年累计新建一、二级污水管网322公里,建设改造城乡供水管网1384公里。治理中小河流353公里,关停各类污染企业350家,建成农村圩区19个。强势开展“三改一拆”,共完成“三改”1184.9万平方米、拆违611.4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章猪舍294.9万平方米),获得省“无违建”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面推进“五气共治”,淘汰燃煤锅炉266台、黄标车5113辆,热电玻璃行业实现脱硫脱硝全覆盖,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加大建筑扬尘和油烟废气污染整治。加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四边三化”、“四位一体”城乡环卫保洁,五年累计新增城乡绿化面积3.9万亩,新建城市绿道8条、40公里,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0.5%。成为全省首批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市和嘉兴市首个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现省级生态镇街道全覆盖,新仓镇、新埭镇、当湖街道、钟埭街道获评国家级生态镇街道,乍浦经济开发区荣获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

表一:“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二五”目标值

完成情况

备注

生产总值

亿元

600(12%以上)

485.1(可比8.2%)

人均生产总值

120000

9872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45(12%以上)

50.58(同口径13.4%)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五年累计1290

1320.2

不含嘉兴电厂

生产性投资

亿元

五年累计895

——

2012年后该指标不再统计

工业生产性投资

亿元

五年累计507

509.7

不含嘉兴港区、电厂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78(15%)

166.09(13.4%)

合同利用外资

亿美元

五年累计20

23

不含嘉兴港区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五年累计10

14.2

不含嘉兴港区

引进市外内资

亿元

五年累计120

226.6

不含嘉兴港区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5

38.7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0以上

41.7

不含嘉兴电厂

R&D支出占GDP比重

%

2.5以上

2.6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25

39.5

三大主动力产业产值

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50

64.7

城市化水平

%

57

58.9

新口径

出口

亿美元

49(10%)

38.55(5.3%)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2.9

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

%

97

99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覆盖率

%

97以上

99

民生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

%

67以上

78.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6870(10%以上)

46470(同口径10.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020(10%以上)

26986(同口径11.4%)

计划生育率

%

97以上

99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比重

%

90以上

78.6

2014年起执行新标准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预计难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5

92.2

林木覆盖率

%

20

20.5

主要污染物排放

化学需氧量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预计能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二氧化硫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氨氮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氮氧化物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冷静审视“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不少短板:一是要素资源空间集约化水平较低,产业平台实力不强,产业空间分布较散,亩均产出效益有待提高。二是产业转型升级还需突破,农业集约化水平不高、产业化经营薄弱;传统制造业生产经营方式尚未转变,难以摆脱低端制造、低价竞争的路径依赖;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偏慢。三是产业集群效应尚不明显,主导产业主要集中于制造环节,研发和品牌薄弱,产业链核心环节缺失,缺少有较强产业链整合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四是民生保障压力较大,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公共服务缺口较多,社会矛盾和风险仍较突出。五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较突出,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十三五”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第二章  未来五年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我市发展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

平湖发展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全球经济一体化继续深化,国际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重构,沿海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将成为引进高端生产要素,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的重点区域,这为我市转型升级带来重要发展机遇。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一步深化,随着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的实施,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内需潜力逐步释放,将为平湖未来发展增添新的动力。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向纵深推进,我市对接沪杭大都市圈、融入长三角的区位、港口优势更为凸显。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平湖发展面临诸多的矛盾和挑战。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国际贸易规则变化等对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带来较大挑战。国内宏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产能过剩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对推进产业转型、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带来挑战。同时,我市自身发展仍存在经济发展质量不高、资源要素短缺和内生动力不足、城市能级不高、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生态环境治理、民生改善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任务十分艰巨。

第二篇  未来五年发展蓝图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和“两个更”的新使命,大力实施接轨上海、创新驱动、以港兴市、城乡一体、生态文明、民生幸福六大战略,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战略

接轨上海战略。以实现“两个无差别,三个更好”,打造接轨上海先行区为目标,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商务成本、产业平台等综合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更加主动地与上海在区域交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强融合,努力成为上海高端制造业配套基地、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产业化基地、上海休闲旅游重要目的地、上海市场农产品重要供应基地和上海公共资源服务合作基地。

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和政府自身的改革,强化观念、方法、体制、机制等环节的创新,释放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健全具有平湖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转型发展。

以港兴市战略。把握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机遇,统筹海陆联动发展,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港口区域合作,完善集疏运体系,打造临港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港口经济。加快推进滨海休闲运动旅游产业发展,九龙山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城乡一体战略。围绕“城乡一体化”目标,以深化城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建立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促进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城乡一体化,逐步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成果共享。

生态文明战略。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注重发展低碳技术、绿色产业、循环经济和美丽经济,培育独具特色的江南水乡生态文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民生幸福战略。坚持改革发展与富民惠民相统一,促进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第四章  城市定位和总体目标

一、城市定位

“十三五”时期我市的城市发展定位是:建设上海南翼开放型经济强市、杭州湾北岸现代化港口新市、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名市。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实现已经确定的“四翻番”目标,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奠定基础。具体目标是:

经济实力更强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均比2010年翻一番。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投资结构稳步改善,消费贡献有效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城乡发展更均衡。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全市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小城市、中心镇和新农村、新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更优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战略部署继续全面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大幅提升,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新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社会治理更高效。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平湖”、“平安平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和谐度、群众安全感全面提升,继续成为长三角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之一。

人民生活更幸福。“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低收入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广大群众的富足感、愉悦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表二:“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备注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幅

%

7 以上

预期性

含嘉兴港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

%

7以上

预期性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

%

10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幅

%

8

预期性

含嘉兴港区

合同利用外资

亿美元

五年累计25

预期性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五年累计16

预期性

引进市外内资

亿元

五年累计380

预期性

产业提升

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

%

8

预期性

R&D支出占GDP比重

%

3以上

预期性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

%

50

预期性

发明专利授权量

年均150

预期性

出口年均增幅

%

3

预期性

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幅

%

6.5

预期性

社会民生

城镇化率

%

62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8以内

约束性

民生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

%

70以上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

%

8

预期性

含嘉兴港区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

%

8.5

预期性

含嘉兴港区

每万人拥有文化设施面积

平方米

1000

预期性

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

预期性

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2.1

预期性

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50

预期性

生态环境

空气质量优良率

%

80

预期性

主要河流水质

约束性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完成上级下达

任务

约束性

林木覆盖率

%

23

预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

%

完成上级下达

任务

约束性

第三篇  坚持创新开放发展

建设经济实力更强的富裕“金平湖”

第五章  构建现代特色产业体系

坚持“高端化、集群化、特色化、融合化”产业发展导向,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一、全面提升制造业水平

发展壮大光机电、临港、生物技术(食品)三大主动力产业。积极发展光机电产业,以汽车零部件、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电力关联设备为重点,推动产业从低端加工环节向高端制造环节转变,着力突破系统集成、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研发创新能力。集约发展临港工业,以C3、C4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现有产业链强链、补链和延链,注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安全生产,打造全国知名的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创新发展生物技术(食品)产业,以绿色、健康、休闲为方向,以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为重点,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现代食品、药品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到2020年,光机电、临港和生物技术(食品)三大主动力产业规上工业产值分别达到320亿元、210亿元和40亿元。

优化提升服装、箱包等传统产业。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提升发展优势传统产业。服装、箱包行业以提升研发设计水平、加快品牌创建和推广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快制度、管理、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加快服装、箱包等传统产业向时尚产业转型。引导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到2020年,服装、箱包两大传统行业人均创造增加值分别比2015年提高50%。

积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程。继续实施“强平工程”,培育和引进大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改造提升,着力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行业龙头企业。到2020年,培育销售收入超百亿的企业3家、超50亿元企业6家。扶持企业通过股改上市壮大生产规模,建立拟上市企业信息库,开通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力度,到2020年新增主板、创业板上市企业11家。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优”发展,重点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力争到2020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

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以“浙江制造”培育试点为抓手,扎实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和品牌强市建设,努力推动“平湖制造”向“平湖质造”跨越。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深化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特色优势产业相关标准制订和实施。加大名牌培育,鼓励企业通过实施贴牌、引牌嫁接、自主创牌来改造我市优势企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五年累计新增国家驰名商标1个、省著名商标10个、浙江制造3个、浙江名牌5个,制订(修订)行业标准5个。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休闲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商贸、健康养生四大重点产业。休闲旅游业以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建设为重点,联动推进中心城区景点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打造滨海运动休闲旅游品牌,培育亲水文化旅游和乡村休闲精品旅游特色,做大旅游经济。现代物流业以独山港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强岸线资源集约利用,做大国际集装箱物流,大力发展具备贸易功能物流企业,完善口岸开放基础配套,加快形成海河联运交通优势。现代商贸业以专业市场培育、电商集聚平台搭建和商贸综合体商业氛围构建为重点,完善功能配套,形成商业特色,壮大市场规模。健康养生业以优先服务本地老龄化需求为导向,推进养医护融合机构发展。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建设田园式生态健康养生产业园,拓展九龙山健康休闲和航空运动产业发展。

积极培育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三大新兴产业。科技服务业以市科创中心、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科技园)为载体,优化科技大市场功能,大力培育研发、技术中介等科创型企业,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等新兴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以培育差异化金融机构、发展资本市场为重点,大力引进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吸引各类风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开展融资租赁、信托等非银机构业务。文化创意产业以服装文化创意园等为载体,加快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创意设计、休闲文化、广播影视、新媒体等发展。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8%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

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发展。优化商品房结构,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拓宽物业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鼓励支持本地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升级、创优夺杯和“走出去”发展。

三、积极发展生态高效都市型农业

做精特色优势农业。以农业“两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153”都市型农业产业布局。稳定粮食生产,紧守耕地红线,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19万亩。坚持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大力发展蔬菜(芦笋)、西甜瓜、食用菌、特色水产、林果业五大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物联网农业三大融合产业,创建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农业特色小镇,努力构建“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格局。实施“名品”培育工程,积极打造“金平湖”农业区域品牌,新增无公害农产品25个、绿色食品5个。

做强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到2020年,新发展家庭农场50家以上(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以上),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各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以上);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1家以上,力争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和2家,培育农业“名企”3家以上、上市农业企业1家。着力培育农业“创客”,培育新一代农业领军青年200名。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率达到68%以上。

优化农业服务体系。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发挥农合联在为农服务中的主平台作用,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并重,加快政府农技部门服务转型,领办创办农业服务实体。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创办农业服务组织,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与服务站建设,稳步推广农业可视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智能管理技术。办好“12316”综合服务平台和“农民信箱”。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到70%,“三品”基地面积达到26万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样品涵盖全市零售蔬菜销售量、生产基地的95%以上,应用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的生产主体达到100个。

四、着力深化产业融合

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发挥光机电产业引领带动效应,加速装备智能化更新,推动生产方式向智能化、精细化、柔性化转变,加快“平湖制造”向“平湖智造”转型。顺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扎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国家试点区建设。办好阿里巴巴·平湖产业带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企业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到2020年,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80以上,信息化发展指数突破1.05,创建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

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块状经济、历史文化优势,坚持市场导向、产业支撑,重点围绕信息经济、高端装备、时尚、健康、旅游等支撑我市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高标准培育若干个三次产业联动、生产生态生活共融、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带动经济转型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小镇建设3A级以上景区,旅游类特色小镇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力争到2020年争创省级特色小镇2个、嘉兴市级特色小镇2个。

推动产业互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特色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促共进发展格局。推动服务业和都市型农业有机结合,加快乡村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发展。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集聚发展、特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产业平台能级,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形成“3+2+1”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表三:“3+2+1”产业集聚区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平台优势,以高端化、国际化、绿色化、融合化为目标,重点发展光机电、生物技术(食品)、科技金融、时尚等产业,积极争创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提升开发区承载能力,重点发展临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快建设中国LPG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装备制造产业园,打造临港先进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双轮驱动”新港区。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科技园):突出高新技术、合作创新方向,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和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成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要组成区。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以创建国家级度假区为目标,重点发展休闲旅游、运动体育、健康养生、会展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打造长三角区域旅游度假胜地和航空运动特色小镇。

中心城区:南市中央商务区重点推进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引进和培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中介服务、时尚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北部新城市场区重点推进专业市场发展,打造电子商务集聚区。东湖休闲旅游集聚区重点推进南河头区域保护性开发,整合东湖景区资源,提升休闲文化旅游功能,加大文化创意、商务办公等功能建设。

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国家级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重点提升新(埭)广(陈)和林埭两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发展精品特色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

第六章  深入推进开放发展

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临沪、临海区位优势,全面实施接轨上海和“以港兴市”战略, 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步伐,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拓展平湖发展空间。

一、加快接轨上海步伐

加强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对接。充分对接上海城市规划和功能定位,努力成为上海都市群网络中的节点城市。积极推进沪乍杭铁路建设,争取对接上海轨道交通;加快乍兴公路、张江大道建设,完成杭平申线平湖段改造工程,全面实现主要干线公路、航道与上海全面对接;以发展区域公共客运为重点,构建对接上海公共交通体系,推动交通卡等公共交通服务一体化。

加强产业对接。全面接入上海产业发展的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把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机遇,积极承接上海人才溢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与上海的服务业、农业接轨力度。

加强公共事业领域对接。在医疗、教育、养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快全面对接,积极引入、紧密连接上海优质医疗、教育资源,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互通互联。

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推进港口建设。充分运用海河联运的独特优势,深入推进独山港区与宁波-舟山港、上海港的对接合作,加强港口码头泊位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港口能力,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配套港。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独山港区公共基础配套,重点完善疏港道路路网和内河港池等海河联运网络体系,加快公共管廊和水、电、蒸汽、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配套支撑和承载能力。

推进临港产业发展。突出海陆互动、综合开发,坚持生态第一、税源第一,最大限度利用好岸线、港口、滩涂与海域资源。大力培育发展装备制造、绿色化工、风力新能源、现代物流、滨海旅游等产业发展,提升改造造纸、化工等传统产业。

三、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提升利用外资内资水平。坚定不移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坚持一二三产、内外资并举,坚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引技引税并重,突出招大引强选优,加强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大力招引科技含量高、创税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重大产业项目和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项目。坚持“巩固日韩、提升港台、拓展欧美、深耕沪深”,强化对德招商和合作。推进浙商回归增量提质。五年累计引进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15个、力争20个,三大主动力产业占工业引资总量70%以上、服务业引资占全市总量30%以上。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培育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创新外贸模式,带动出口主体队伍壮大。有效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大自主出口品牌、出口基地培育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创新营销模式,建立完善境内外营销网络,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两个市场互动发展。健全外贸预警机制和应对机制,合力防范贸易风险。主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引导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做好“山海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第七章  深入推进创新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人才支撑和环境保障四大建设为抓手,强化创新驱动,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鼓励企业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科技创业和风险投资。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积极推进企业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和社会力量,吸引外资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央企国企研发机构落户我市。“十三五”末,全市科技活动人员数达到9800人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8%以上,全市累计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以上,60%以上的规上企业设立研发(技术)中心,其中外资企业设立本地研发(技术)中心实现实质性突破。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通过促进科技成果与社会资本对接、吸引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平创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市镇街道通过“两创中心”孵化等形式,创办、派生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引导传统中小微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努力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比重。发挥市科创中心等科技孵化器载体功能,拓宽融资渠道,落实扶持政策,完善公共技术服务,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专利创造,获得竞争优势。

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与沪科技合作体制机制,通过构建两地产业创新联盟、技术成果转移体系、科技人才培养培训合作机制、科技孵化器合作共建体制、科技金融合作机制等形式,深度融入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创建,承接其技术、人才等高端创新要素辐射。积极深化与中科院、国防科工委以及在杭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自主设计和自主研发能力。

二、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生物技术(食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和绿色化工新能源基地,培育成为省级产业创新基地。以市科技创业中心为中坚,联合行业科技创业中心、镇街道两创中心联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孵化器,推进孵化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市场化、发展专业化,提升科技创业孵化能力。推进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吸引外资合资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央企国企研发中心落户我市。

深化科技大市场建设。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强与省级科技大市场的对接,充分利用省技术促进会的技术资源和专家信息库,整合资源库和技术专家库;引进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合作建设集信息展示、成果评估、在线对接、技术交易、经纪培育、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域科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出台与绩效相挂钩的专项政策,增长技术市场的发展后劲;引入市场化第三方机构进行买卖双方对接,扩大技术交易数量、质量,提高技术交易成功率。

筑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围绕产业发展规划,新建一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服务中心。全力支持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科技园)和中科院嘉兴中心平湖新材料分中心建设,重点建设平湖光机电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柔性服务平台,深化与上海交大、浙江理工大学等的合作,通过联合共建创新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多种形式,借助高校院所人才资源,提供创新公共服务;鼓励平台开展自主研发和承接企业相关研发业务,提升服务水平。

三、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加速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实施“创业创新人才引领工程”和推进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为抓手,引进培育一批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实施领军人才企业“创业提升”工程,到2020年,新增销售收入超千万元企业20家,超亿元企业5家。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产业,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到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企业科技平台集聚。积极推进柔性引才,鼓励高端人才以咨询、兼职、短期工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参与本市重大科研活动。到2020年,引进培育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不少于100名、重点创新团队不少于30个,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700名。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生代企业家培养传承计划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素质提升计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快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强化基础人才向新兴产业集聚。实施“雁归工程”,鼓励平湖籍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重视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充分利用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理实结合,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双元制本土化”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优秀产业工人队伍。创建成平湖技师学院。到2020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5000名,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

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科技创业项目的规划引导,支持各产业发展平台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科技创业产业园。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整合政策资源,在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人才引进和工作考核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积极营造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认真落实人才强企激励政策,加快我市引才平台建设,健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人才服务机制。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办法,探索建立突出贡献人才荣誉制度。

四、完善创新保障环境

建立新型科技进步协同机制。建立科技创新管理协调体系和跨部门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探索科研项目的第三方管理模式和科技资源配置的市场决定机制,将平湖打造成为省内领先的区域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科技创新体系示范区和创新创业集聚区。

强化多元化科技投入。确保“十三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20年,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保持在6%以上。全面实施和有效完善“创新券”制度,逐步覆盖至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构建以企业自主投入为主体,政府财政资助为引导,市场运作模式为主导,金融机构、社会资金自愿参与的多元化、市场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银行积极发放科技开发贷款,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或业务部门,建立健全金融科技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依托平湖交大科技园,组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积极运行创业风险投资,扶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达到3家以上。

强化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巩固区域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体系建设成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迈上新台阶。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深化镇街道专利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各类侵权纠纷案件,突出对重点行业检查执法。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热线作用,探索推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侵权执行保险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十三五”期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达到150件以上。

第四篇  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人居环境更优的美丽“金平湖”

第八章  统筹城乡一体建设

坚持“城乡一体”、“三生融合”,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四化同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完善城乡基础配套,努力开创城乡一体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市域“三生融合”

优化城镇发展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区、工业区、服务业发展区以及农村居住区。全市共划定城镇发展空间203.78平方公里,不含嘉兴港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2020年140.21平方公里、2030年168.97平方公里。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新市镇为支撑、新社区为基点、自然村落为特色的四级城乡空间布局体系,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人口聚集、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等能力。

表四:城镇空间体系功能定位及规模控制

单位:公顷

城乡

体系

区域

功能定位

2030年镇增长

边界控制线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2020

2030

包括当湖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街道东部和林埭镇北部区域。

以做大做强、全面提升为目标,加快新区开发建设,加强老城区有机更新,推进产城融合、城市转型。

8926.99

7395.57

8750.71

独山港镇

发挥临港产业、人口集聚优势,完善功能配套,强化对港口、港区服务,稳步推进独山港城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小城市。

3862.89

3369.08

3862.89

新埭镇

加强合作推进张江平湖科技园建设,打造具有国际水准、拥有创新活力、体现长三角区域合作的生态智慧型科技新城。

2045.91

1469.71

2014.33

新仓镇

以培育特色产业、特色文化为重点,强化城市功能培育,打造经济强镇、文化名镇。

1467.74

1100.90

1428.12

广陈镇

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844.22

700.28

840.93

林埭镇

错位发展、特色发展

部分已列入中心城区

新社区和自然村落

以“做大城镇社区、做优农村社区、做美自然村落”为目标,按照“1+X+n”村庄布点规划,加快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房集聚建设,梯度推进就近城镇化。

--

---

22.17

保护农业发展空间。主要分布在城镇建设区的外围,包括耕地、林地、园地等农业用地和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36.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2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主要分布在新埭镇西南部区域、广陈镇大部区域、林埭镇中部及南部区域、独山港镇周圩集镇周边、新仓镇西部及东部,以及曹桥街道西部等。

严格环境功能分区管控。全面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将市域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环境优化准入区、环境重点准入区,确定功能定位和环境目标,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表五:环境功能分区、管控措施及负面清单

功能区类型

管控措施

负面清单

自然生态

红线区

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

1.严格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进行保护和管控;

2.禁止一切工业项目进入,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或搬迁;

3.禁止畜禽养殖;

4.禁止建设其它不符合保护区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现有的应限期改正或关闭。

一切工业项目。

广陈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严格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保护与管控;

2.禁止一切工业项目进入,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或搬迁;

3.禁止畜禽养殖;

4.禁止建设其它不符合保护区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现有的应限期改正或关闭。

生态功能保障区

东湖-景观湖-东方公园生态保障区

1.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

2.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应限期搬迁关闭;

3.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禁止改建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外改建二类工业项目;

4.禁止经营性畜禽养殖项目;

5.禁止在主要河道两岸、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

6.禁止任何未经法定许可的毁林、开荒等破坏植被的行为,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提升区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7.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以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8.禁止新建工业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现有的工业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应限期关闭或纳管;

合理规划布局餐饮娱乐等服务业,控制这类项目废气和噪声污染;

9.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

(4个生态功能保障区的管控措施略有不同,详见《平湖市环境功能区划登记表》)

二类工业;

三类工业项目;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平湖湿地生态保障区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

平湖河道滨岸带-公路防护绿带生态保障区

农产品安全保障区

平湖粮食及优势农作物环境保障区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耕地、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杜绝“以次充好”,切实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

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或搬迁;

3.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建、扩建其它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

4.严格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控制畜禽养殖业项目数量和规模;

5.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以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6.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7.建立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之间的防护带,防治污染影响;

8.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

三类工业项目。

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二类工业项目。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人居环境保障区

平湖市域范围

1.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搬迁;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2.禁止畜禽养殖;

3.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排污口应限期纳管,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

4.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有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各类建设项目布局,防治污染影响;

5.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以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6.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在重要河流、交通干线两侧、城镇周边建设立体防护林带,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

三类工业项目;

二类工业项目;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环境优化准入区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街道、平湖市临沪产业园、新仓镇、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环境优化准入区

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3.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4.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5.禁止畜禽养殖;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以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三类工业项目;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环境重点准入区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环境重点准入区

1.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区域排污总量和三类工业项目数量;

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

3.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4.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限定三类工业空间布局范围,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5.禁止畜禽养殖;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以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部分三类工业项目(各功能区不同,详见文本登记表);

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二、打造现代化中心城区

提升中心城区建设品位。以美丽县城建设为抓手,坚持规划建设和管理并重,统筹新区开发和城市有机更新,推进中心城区“南进、东拓、北延、中提升、西预留”,加快形成“一心四廊、一主四片”格局。到“十三五”末,主城区70平方公里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南市新区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南市商务区初具规模,东湖新区实现与三港新城无缝对接,功能和形象进一步提升。城市有机更新扎实推进,南河头(老市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全面实施。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发展,北部新城形象提升。

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突出中心城区在经济发展主平台的地位和作用。加大中心城区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经营的效率和质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完善功能配套,提升中心城区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的带动作用,以及在产业、人口、信息等方面的集聚辐射作用。按照“设施共享、生态共建、产城共融”思路,加快完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功能和品位。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管建并举,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提升城市软环境。坚持城市建设规划引领,注重城市设计,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加强市区公共配套,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完善地下市政管网,合理布局停车场、公共厕所等相关设施,提高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效率。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城区精细化治理。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深化旧小区和城郊结合部综合治理,健全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城市各类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三、推进“两新工程”建设

分类推进新市镇建设。抓住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契机,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分类推进新市镇建设。加快新仓、独山港2个嘉兴市级小城市试点镇和新埭省级中心镇建设,大力推进市政环保、商贸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产城融合,着力提升产业、居住和商业三大功能,增强区域带动能力。推动广陈、林埭2个镇向错位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更加注重特色资源的挖掘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品质塑造,形成生态比较优势,打造三产互动的特色市镇。

加快新社区农房集聚建设。认真落实“1+X+n”村庄布点规划,优化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房设计,有序引导农房改造集聚。按照发展新社区、保护特色自然村落为导向,高起点规划、稳步实施新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优美宜居环境,吸引农民加快集聚。深入实施老集镇提升工程,加快农村低小散工业向工业园区“退散进集”。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 “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建设,彰显江南传统与时代特色。

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深化“以人为本”农村改革,努力破除影响农民市民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城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资源,继续实施“文明共建、文化共享”工程,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同质化,推动农民就近城镇化、市民化。“十三五”末,全市城市化率达到62%,农房集聚率45%以上。

四、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健全综合交通体系。以完善网络、提升效率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等级公路格局路网,加快水路高等级航道建设,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1567”的公路运输网络、“3315”海河联运和“1257”站场布局体系。实施农村公路提升“四个100工程”,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100公里、完成路面大中修100公里、实施安保工程100公里、建成港湾式停靠站100个。加强公路和航道日常维护,推进沪乍杭铁路站场建设和公共交通对接,不断优化公交线路和站场布置,加快形成综合集成和便捷换乘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大主干线公路、航道绿色通道建设,构建绿色生态长廊。

加强能源保障。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重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应用。加强天然气合理利用,确保居民生活用气,适度发展工业用气项目。优化能源供应结构,积极推进海上风电相关项目建设,至2020年力争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00兆瓦。完善电源电网建设,超前布点一批变电站项目,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加快实施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重点区块多回路供电源建设,继续推进中低压电网改造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区域电力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浙能独山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完善供水和防汛设施。按照“城乡一体、联网供水”的供水系统布局,推进太浦河水源管网和广陈地面水厂的扩容,加快市镇供水管网改造,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东片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东西片污水系统连接线工程建设,有效调节东西片管网纳污量不平衡问题。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适时启动独山工业水厂二期、城北水厂工程。加强城市防灾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中小河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有序建设圩区防洪工程,实施一线海塘加固工程。


表六:“十三五”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类型

重点项目

预期投资

(亿元)

城市

城市道路

毓秀路、怀橘路、东方大桥及延伸段、祥中路拓宽、城北路扩宽、东田路一期、梦飞路一期、小港路东段、海盐塘路一期、稚川路延伸段一期、望湖路二期、海盐塘路一期等。

64

拆迁安置房

东田嘉苑、时代福臻二期、北国之春(陆家桥小区)、北国之春北区、环北广场安置房、原化纤厂地块、解放丽都、解放西路东段北侧等安置房。

水务

广陈水厂二期、东西片污水系统连接线、太浦河原水管道二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城北水厂、独山工业水厂二期、市镇供水管网改造等。

综合交通

骨干公路

乍兴公路、南环线二期,独广公路(翁金线至杭浦高速出口)、全塘至新仓公路(01省道至杭浦跨线桥南段)、广陈至新埭公路改建,独黎公路拓宽改造前期等。

19

内河航道

杭平申线(平湖段)航道改造、乍嘉苏线航道养护等。

交通网络

农村公路提升 “四个100工程”,开发区公交枢纽站、平湖港区综合作业区、新埭公交站、新仓公交站、公众出行信息应急指挥中心等。

电力

电(热)源

嘉兴1#、2#、3#海上风电场、大唐国际风电、浙能独山港热电联产项目等。

152

输变电设施

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110千伏变电站5座,洪明变220千伏送出工程,园区变、钟埭变第三电源进线工程,中低压配网工程改造等。

新市镇

新社区建设

独山港龙吟花苑南区二期、新埭镇历史街区保护、新社区配套设施、农贸市场、商业开发、特色自然村落保护等。

12

市镇配套

农村污水管网建设、道路建设和改造、街道整治、街道亮化等。

重大产业平台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群路2291号、宏建路2298号、昌盛路500号标准厂房等续建,外资企业研发中心、兴平二路1558号、兴平一路1688号标准厂房等新建。

31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

中山路二期、港城路二期、优胜路二期、虎啸路北段、海河路东段拓宽等续建,滨港路一期、创业路、上港路三期、领港路一期、外港路一期、盛港路一期、建港路一期、友谊路、集港路二期、通港路二期、汇港路、军港路、海兴路二期、海涛路三期、化工公共管廊等新建。

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科技园)

张江大道快速路及连接线续建,同心路、创业路、创新路、创强路等新建。

五、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构建智慧城市支撑体系。以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有序推进4G移动通信,加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建设,实现政府服务、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WIFI网络全覆盖。整合现有办公自动化、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字档案等业务信息系统,搭建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基础平台,推动各类主体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构建智慧城市政务体系。以服务公众为中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挥“马上办”系列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安全优质的电子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市镇村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积极构建高效准确的决策支持体系,构建“政务云”,实现各部门后台业务的高效协同和资源共享。

构建智慧城市生活应用体系。以市民需求为导向,推进“智慧民生”建设,加快推进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公交站点车辆信息预报发布、车辆诱导和智能停车收费等应用业务系统。深化“智慧健康”体系,探索智慧养老应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综合性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推进“智慧文教”建设,深化“数字校园”创建,建立完善校园一体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档案”建设,建成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实现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数字化管理。

第九章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以“两山”理论为指导,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红线,着力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确保新增用地向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平台集中,招商引资向重点产业集中,引进项目向大项目、好项目集中。实施土地出让分阶段权证管理,持续推进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成果应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联动开发工程。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广节水用具和节水技术,加快节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水综合利用,全面构建节水型社会。建立完善资源要素投入产出评价指标体系,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导向。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推进节能低碳发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发展。深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探索推进用能预算化管理,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平台,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管理,推进能源对标管理和清洁生产,实施重点用电设备节电等专项改造,加强政府办公场所、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力实施农村建筑节能推进工程。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进一步完善公共自行车布局网络和公众出行信息系统。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等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到2020年,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2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广现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积极探索新的循环利用方式,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城市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二、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继续深化“五水共治”。坚持“源头治水、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努力巩固“五水共治”成果。推进重点行业污水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推动污水收集管网向老集镇、农村新社区扩展,继续实施主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实施阳台污水收集管网改造。以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进农村水环境的连片整治。继续实施水利建设“活水”工程,建立河道淤积监测和轮疏机制,科学推进小河支流、断头浜整治。到2020年,工业企业污水入网率达到100%,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受益率达到80%,新建成农村圩区9个、保护面积11.4万亩,全市水质明显改善,河网自净能力逐步恢复,基本解决农村地区受淹问题,水乡绿城风貌基本显现,创建成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继续深化“五气共治”。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全面拆除分散燃煤锅炉。完成热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分行业实施VOCs整治。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全面淘汰黄标车基础上,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全面实施柴油车加载减速法尾气检测,加快电力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开展以餐饮、干洗、烧烤等行业为主的生活服务业废气治理,餐饮行业实现油烟净化装置100%覆盖。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流体物料运输扬尘防治和监管,健全农业废弃物综合回收体系,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并建立秸秆禁烧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积极参与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到2020年,雾霾天气显著减少,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因大气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明显下降。

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力度,加快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建立健全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机制,有效控制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强化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对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况的环境调研和风险评估,强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污泥资源化利用和危废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及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解决本地污泥和危废处置问题。强化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农田、水源保护区和工业遗留场地等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防治与修复。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8%以上,固废危废基本实现100%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按照“全域景区化”的要求,串点成线及面,高标准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逐步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加强城市公园绿地以及沿河、沿路绿化景观廊道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及生态园林技术运用;加大生态绿道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城区绿道连线成网,构建城市慢行系统;实施东方公园和北部中央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绿化覆盖率45%以上。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建设,以主要公路、河道绿化为框架,以村庄绿化为重点,勾勒带点结合的绿色生态屏障,不断提高林木覆盖率,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市。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3%以上,新建省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5个、嘉兴市绿化示范村10个。

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深化“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积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完善“四位一体”保洁体系,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行垃圾“不落地”和分类处置。加强特色自然村落的保护和开发,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底蕴深厚、生态较好的精品村。加强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大力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认真落实水域面积占补平衡。减少水产外荡围网养殖,增加自然增殖放养。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完善海域环境和海洋资源保护体系,加强海洋蓝色屏障生态建设,扎实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整治。

培育生态文化。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扎实推进生态创建示范工程,促使人们提升生态文明意识,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观念。积极倡导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树立生态优先理念,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以社区教育为平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促进生态文化知识的持续传播。大力培育生态文明道德,促进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的形成。

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强污染源管控。全面建立污染源清单和排污总量基本账户,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结合数字环保信息系统,加快开展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为治污减排提供基础依据。全面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七类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平衡制度,并全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以环境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引导排污单位转型升级。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制度,将排污单位持证排污作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并将排污量、排污种类控制在许可证允许的范围以内。建立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年审、检查、吊销、注销全流程管理制度。理顺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权证等污染源管理制度的关系,探索制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

强化生态环境“过程严管”。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镇街道环保责任和健全镇街道环境监管体制。建设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分圈监控法,保障环境安全;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新模式。推进环保行政执法与民主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结合;深化环保标杆企业创建活动,培育环保公益组织,强化公众参与。树立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和中央“1+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强化属地环保责任,明确责任红线和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终身追责、党政同责等要求。修订完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实施办法及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要求和目标定位,实行发展要求、评价指标和权重不同的差异化考核,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加强实绩综合分析,突出“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与代价”、“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潜绩”的考核导向。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表七:“十三五”生态建设项目

类型

重点项目

预期投资

(亿元)

水利建设

河道整治

平湖塘延伸拓浚,大寨河、曹兑港南段、新港河、新埭东片等8个中小河流治理续建项目,“十三五”河道生态治理、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河道疏浚等新建项目

16.6

圩区建设

高新、有利等5个圩区续建项目,新港、丰荡、新皇、工业园等4个圩区新建项目

海塘加固

白沙湾至水口标准海塘加固工程

环卫设施

垃圾转运

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孟秀垃圾转运站、三港新城长旺路垃圾转运站等

1.2

管理系统

“智慧环卫”管理系统

固废处置

危废处置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废处置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危废处置项目、危废填埋场

2.5

绿化建设

交通干线

杭平申线航道绿化工程,杭浦高速、跨海大桥北接线、乍嘉苏高速、乍兴公路城区段绿色通道工程,平湖大道、平廊公路、平兴公路、东西大道、广新公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等

6.4

城市绿化

南环线两侧配套绿化工程、平湖市入城口(新07省道北接线出入口――杭浦高速出入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等

乡村绿化

美丽乡村风景线、农民公园、沿河、沿路绿化等

第五篇  坚持协调发展

建设文明程度更高的和谐“金平湖”

第十章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按照传承、创新、开放、繁荣的方针,在传统文化传承、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城市竞争软实力。

一、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党员教育体系,广泛开展思想理论、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积极打造“金平湖讲师团”、“金平湖讲坛”等理论学习品牌,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等宣传教育,大力推广“市民讲坛”、“茶馆讲堂”、“农民读书会”等办学模式,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红色旅游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的作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凝聚全市人民的思想灵魂

大力弘扬新时期平湖精神。适应新时期平湖建设需要,不断丰富发展平湖精神内涵。大力弘扬积极进取、雄浑大气、勇争一流的时代精神,培养开放、创新、包容、亲和的城市气质,着力培育富有科学精神、人文关怀和理性认知的社会心态,让“平和报本、勇猛精进”的平湖精神成为建设富俗美丽、和谐幸福现代化“金平湖”的文化品牌和核心动力。挖掘和开发历史文化资源,利用好叔同故里、琴棋书画印唱等文化名片,深入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

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文明市、省级森林城市等创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风尚。广泛开展身边的榜样、道德模范、感动平湖人物等基层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市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巩固“双百结对、共创文明”成果,全面提高城乡社会文明程度。结合星级文明家庭评创、乡风文明评议等活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入实施“春泥计划”。深化网络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良好风尚。

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

完善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巩固提升市镇村三级文化阵地,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文化设施网络,优化15分钟文化服务圈。推进市博物馆迁建、市民健身中心、陆维钊书画院扩建等新建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市图书馆,复建南河头葛家稚川学堂及传朴堂,支持民办玺印篆刻博物馆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强镇建设,整体提升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服务水平,推动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室)、文化礼堂、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和乡村记忆馆等文化阵地建设,推广镇级文化礼堂建设。强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继续深化广电惠民服务工作,加快拓展基于数字电视的广播电视新型宣传平台建设,巩固扩大“村村通”、“村村响”、“广电数字低保”等工作成果。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增强公共文化供给能力,让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办好西瓜灯文化节等市、镇街道两级特色节庆活动,大力推动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落文化、机关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蓬勃发展。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月(未成年人读书节)活动,深化开展农村“种文化”活动,创新发展“欢乐平湖”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文艺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加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管理和使用。充分利用“中国书法之乡”这张名片,抓好书法普及和书法品牌。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群体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共建共享。加大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着力打造一批体现平湖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保护和利用好庄桥坟遗址文化,建成非遗展示馆。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大力引进和培育专业文化人才,实行文化员下派、村社区专职文化管理员制度,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数字化服务,建设“网络图书馆”、“网络博物馆”、“网络剧场”等覆盖全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体育馆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服务。发挥平湖民营经济优势,鼓励社会化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建设和管理,支持和鼓励各类民办博物馆(艺术馆)、民间文艺团队的建设和发展。

三、壮大特色文化产业

创新文化发展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教育、工业、工程设计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创意设计业、印刷包装业、文化产品制造业、休闲娱乐与文化旅游业、广播影视等行业,积极培育数字内容和新媒体服务业、会展节庆服务业等行业,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和引导非公资本兴办文化企业,推动资源型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大力支持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培育和扶持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

培育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加快推进平湖服装文化创意园、平湖箱包创意园、九龙山休闲旅游文化产业园、特色小镇等建设,促进优势企业和资源要素向特色园区和基地集聚,努力培育若干个集聚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加强文化企业孵化器的培育,拓展文化产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重点扶持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不断挖掘我市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繁荣文化消费市场。健全文化产业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加快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服务消费,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鼓励文化单位为群众提供图书、电影、演艺、网络等方面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努力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免费文化消费。优化文化产品和要素的市场配置,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进市场集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创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和监管模式。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以上。

第十一章  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

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具有平湖特色、覆盖城乡、主体多元、管理有效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

一、深化法治体系建设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及决策后评估改革和纠错制度等。加强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进综合行政,科学整合执法资源,集中执法权限,实现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覆盖。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寻求救济权。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完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机制。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扩大普法教育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全面深化法治系列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法治文化,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健全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开辟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探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标准化。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设。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厘清政府、社区、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加强以镇街道和社区为重点的社会治理基层建设,完善“一张网”网络体系,拓展功能、强化融合。扎实推进镇街道示范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镇街道“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和社区社工服务站等建设,加快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继续完善96345社区服务中心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建设。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建立健全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推进居(村)委会向现代自治转型,提高基层统筹协调、服务群众、社区自治的能力。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实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大基层协商治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开展基层法治、德治、自治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巩固扩大“三社联动”省级创新示范观察点建设成效,完善社会组织创益园平台,大力培育扶持公益服务类和专业社工组织,壮大承接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队伍。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拓展养老、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专业社工服务,深化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健全“三社”互动融合发展机制。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三、深化平安体系建设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矛盾源头管理,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危险行为人群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抓好欠薪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做好“禁毒”工作,加大网络信息监管。开展新一轮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护和实战应用,推进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坚持打防结合,健全完善预防和发现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机制,坚持打击多发性侵财、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和经济领域等犯罪。

增强矛盾依法化解能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整合各种资源力量,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动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充分发挥镇街道及村社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作用,运用好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网格运行中心、矛盾联调中心等社会综治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和平安通作用,深化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以奖代补”机制,开通畅达社情民意、解决群众诉求的“绿色通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实施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提升调解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完善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

加强公共安全监管。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健全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开展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全面治理餐桌污染。健全食品药品违法处置机制,加强卫生防疫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二章  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机制,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省级试点。优化产业增量,健全以空间准入、行业准入和项目准入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投资项目准入制度,落实资源要素配置向主平台集中、向重点产业集中和向优质项目集中的“三个集中”原则,强化招商项目从信息预评估到投产过程管理的“五项机制”。调整产业存量,完善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深化资源要素配置价格和土地出让年限差别化改革,实施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深入推进传统产业“六个一”和“七个换”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服务,进一步健全“简化事前审批”、“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专业化社会服务”等工作机制,着力营造准入便利、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服务环境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优化政府投资方向,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类、基础设施类项目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创新,规范政府融资渠道和投资方向,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金融交易市场。拓宽投资担保、政府“助保贷”、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企业股改上市。

再创民营经济新优势。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继续推进市场主体升级,深入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促进小微企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推动中小微企业总量持续扩大、效益持续提升、贡献持续增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消除民间资本进入竞争性行业和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的各种隐性壁垒,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大力培育新生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二、深化城乡统筹综合改革

深入实施强镇扩权改革。坚持“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的理念,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激发发展活力、方便群众办事、源头执法治理等三大重点,赋予中心镇相应的经济发展、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增强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内生活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条块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等,完善中心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围绕优化人口结构,着力推进本地农民就地城镇化、外来人口按积分市民化,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三权”确权颁证,完善“权跟人(户)走”配套制度。拓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三权”保证保险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充分活权”全面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逐步形成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建立供水、公交、污水、垃圾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和合理流动,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合理有序就医格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取消依附于原有户籍基础上的各项差异政策。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并轨。

三、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依法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鼓励民办教育,积极探索合作办学,建设职业培育中心等,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提升全社会教育发展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与沪同城合作,完善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医师多点执业、“智慧医疗”建设和医防整合。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两做两放”改革试点,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定规模的医院和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

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发展。抓住我市列入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机遇,围绕政策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事业发展,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机制,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推进养老队伍专业化发展,探索医养融合发展机制和途径。

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社会民间力量参与文化事业单位运行管理,促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推进“文化惠民”部分活动项目市场化运作。稳步实施部分文化体育场馆经营权公开拍租,促进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四、深化政府自身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 改革,重点推进权力清单“瘦身”,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责任清单“强身”,着力构建“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作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推进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创新,调整制定政府核准目录,进一步减少政府审批事项;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升级”,创新资金分配和扶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拓展和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发挥好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便民惠民的作用,全面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事项网上办理、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探索推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新型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互相制衡制度,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推进并优化“一窗集中受理”审批模式及“部门协同办理”机制。完善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龙头和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补充的三级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流程、规则和方法,提高监管透明度。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现“一证一号”。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运作,完善目录化管理、市场准入、备案公示、联合检查、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中介服务监管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

第六篇  坚持共享发展

建设百姓获得更多的幸福“金平湖”

第十三章  完善民生保障制度

突出保基本、多层次、广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调动和引导社会资源,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使人民生活持续得到改善。

一、促进居民就业与增收

着力提升就业质量。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服务业和非公经济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强化创业带动就业,重点鼓励和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机制和长效帮扶机制,确保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监管,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完善企业主导、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格局,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技能人才的持证率。完善城乡和区域统筹就业政策,深化农村劳务合作社建设,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分类管理和网络化服务,提升服务的精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进市镇村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服务项目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完善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就业服务一个平台办理,单位和个人基础信息共享,实现“同人、同城、同库”。

促进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在初次分配中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在再分配中强化政府的统筹保障责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推动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决定机制和工资增长机制。拓宽增收渠道,健全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增收,继续提高各项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加快低收入农户、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深化以绩效为导向的国企薪酬制度改革、以激励为导向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社保提质扩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完善、管理科学、体系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继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各类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转换办法,逐步实现模式统一。继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处理好医疗保险与卫生事业发展、疾病防治的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基金不合理支出。积极探索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的功效。稳定参保缴费人数,实现本地户籍人口应保尽保,城乡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依法强化对社会保障费用的征缴,加大财政投入,实现基金总量增长。加强基金运行分析预警,完善内控制度,保障基金安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促进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专业化。

加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为老服务功能,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抓好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积极推进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按照公建民营模式市场化运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加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周边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合作。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合搭建信息平台。继续加强低保、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医疗救助、儿童救助、临时救助等规范化建设,有效探索社会救助的实现路径、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救急难”及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努力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全社会参与救助和服务工作。

完善保障房供应分配机制。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作为我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推进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自行向市场租房,满足保障对象实际居住需求。继续完善保障政策,切实把握中央和省、嘉兴市保障体系设计需求,按照“分层次、有区别”的保障原则,进一步构建渠道多样、层次合理、覆盖广泛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对象明确、程序公正、机会均等、公开透明的政策制度。

第十四章  提高社会事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立足于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激发活力,不断加大社会事业发展创新力度,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一、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实行就近入学、阳光招生政策,推进城乡教师、校长交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积极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一校一方案一路径,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元化发展。重视弱势群体教育,办好特殊教育。

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围绕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品牌专业,推动专业发展向“主导产业、集群化”方向延伸。推动校企深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更多技能型的中高级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大教育投入,科学布局教育资源,重点加快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心村幼儿园和城区小学建设,推进平湖技师学院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深化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十三五”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和卓越教师培养工程,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造“智慧教育”,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技术在教育发展中的更广泛应用。坚持依法治教,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教育品质。到2020年,创建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市。

二、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疾病综合防控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强化标准配置,调整和充实市疾控中心职能,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建设,筹建市妇幼保健院并加快人力资源储备。建立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无偿献血管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卫生城镇的长效管理机制。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益性。加快中医院迁建等工程,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与沪杭合作,进一步加强市级龙头医院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20年末,常住人口千人床位数达到4.65张,千人执业(助理)医生数2.1人,千人护士数2.2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2名,社会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到25%,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方便群众、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基本设施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卫生院设备标准化配备率达100%,甲等卫生院和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率100%的成果得到巩固。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鼓励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进签约服务、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服务。

加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再生育指导和管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加强人口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推进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管理,切实加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救助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监测机制和预警反应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抓手,研究制定鼓励全民健身、促进体育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形成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利用多种手段,普及运动健身知识,增强公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加强对健康健身知识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科学健身理念。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预防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切实提高公众体育健身科学素养。建成市民健身中心。

关心发展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事业,加强国防动员、双拥、人防、爱国卫生、红十字、民宗、档案、史志等工作。

表八:“十三五”社会事业重点项目

类型

重点项目

预期投资

(亿元)

文化体育

吴一峰艺术馆改建、南河头(老市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一期等续建项目,市青少年宫改造、博物馆迁建、市民健身中心、非遗展示馆、庄桥坟遗址公园、陆维钊书画院扩建、南河头葛家稚川学堂及传朴堂复建、经开区文体中心、独山港城文化公园、民办玺印篆刻博物馆等新建项目

9.2

教育

平湖技校迁建二期、福臻中学迁建、新埭中学、林埭中学扩建、独山港新城配套幼儿园等续建项目,三港新城中学、东湖小学崇文校区、府西小学、独山港新城配套小学、城南幼儿园、百花艺术幼儿园迁建等新建项目

12.6

卫生

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黄姑卫生院迁建、市疾控中心实验楼迁建等续建项目,市中医院迁建、市急救站迁建、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等新建项目,筹建市妇幼保健院。

6.9

公共服务

市殡仪馆改扩建、市社会福利院、村文化中心、镇级骨灰寄存堂等续建项目,东湖地块、曹桥养老项目及医养生态健康园等新建项目

5

其它

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经开永兴大厦等续建项目,市看守所迁建、广陈派出所迁建等新建项目。

4

第七篇   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实现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必须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必须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一、强化规划分工落实

完善规划体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加强规划衔接。强化本规划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分解目标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计划要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

二、加强政策项目配套

强化政策导向。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密切联系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

推进重大项目。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带动作用,在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社会民生、农村农业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统筹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

三、加强实施监督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根据有关法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创新评估方式,探索开展年度评估,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附件:1.平湖市城乡空间布局规划拼合图

     2.平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平湖市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1

平湖市城乡空间布局规划拼合图

附件2

平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件3

平湖市环境功能区划图

抄送:市委及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群团组织。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