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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9-09
发布日期:2021-04-22 15:15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1031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浙江省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浙江省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美好家园,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更好推进“十四五”时期社会发展工作,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面对大变局大事件的深刻影响,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现实基础

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提前全面达标。2019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98.7%,超过“十三五”规划目标3.7个百分点。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等八大领域均等化实现度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11个设区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全部达标。

2.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具有浙江特色、覆盖城乡、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成。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1+8+X”大救助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基本实现救助体系城乡全覆盖。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5年农村570元(人/月)、城镇653元(人/月)提高到2020年城乡同标886元(人/月),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县域标准统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累计开工城镇棚户区住房116.9万套。

3.社会事业全面较快发展。教育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文化强省等建设扎实推进。人才新政取得实效,创新型省份基本建成。教育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15年教育普及率达99.1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4%,比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等级幼儿园比例提高到98.6%,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1.4%,一乡镇一公办中心园实现全覆盖。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我省人均期望寿命达79.47岁,比2015年增加1.17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15年的18.25%提高到33.08%;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0/10万和2.0‰,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或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养老服务优质多元,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55张,比2015年底增加20张。婚姻登记、殡葬等民政专项事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开展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杭州亚运会、亚残会筹备工作顺利推进。率先全国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4.社会产业蓬勃发展。健康产业规模达万亿,2020年健康产业增加值增长8%,产出达到万亿元左右。旅游产业不断壮大,安吉县、江山市、宁海县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总数位居全国第一。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文化旅游加快融合,成功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试验区25个。体育产业量质齐升,2016-2019年体育产业总规模和增加值年均增长12.7%和13.1%,全省有22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其中国家级9个,位居全国第一,A股上市体育企业4家,位居全国前列。

5.社会改革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扩面取得新成效,“一证通办”民生事项比例达91.4%。群众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成为新亮点,群众改革获得感进一步提升。解决群众牵肠挂肚问题改革呈现新进展,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试点,全面实行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全省高校校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80%。推出医疗服务十大便民举措,省、市级医院高峰期排队时间从8.3分钟减少到2.8分钟,实现电子健康卡和电子社保卡“两卡融合、一网通办”,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结算,基层最低报销比例达60%以上。推动改革向公共场所延伸,以打造杭州火车东站“未来枢纽”为突破口,在全省交通设施、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公共体育场馆、医疗场所、车辆检测站、城乡公共厕所等9类13万个公共场所开展服务大提升行动,改革项目入选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10个推广案例。

6.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平安浙江建设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15年全国领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全省信访量下降28.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打掉涉黑恶团伙3474个;全面完成第一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22%,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3.9%、死亡人数下降16.1%,火灾起数下降23.6%、死亡人数下降50%;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分别提高到85.9%、87.8%,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29万户。大力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顺利提前完成,山更绿、地更净、水更清、天更蓝、城乡更美。

表1  “十三五”时期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

规划目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居民生活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684

4100

4355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195

5195

5557

3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537

52600

52397

4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515〕

〔400〕

〔600〕

5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万套

〔103.76〕

〔60〕

〔116.2〕

公共服务

6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5.9

98

99

7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56

62

62.4

8

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

4.92

6

5.99

(2019年)

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8

3.2

3.67

10

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

35

50

55

11

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

平方米

1.6

1.9

2.4

社会结构

12

人口自然增长率

5.02

<6

4.99

(2019年)

13

人均预期寿命

78.3

78.5

79.47

14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1075

1400

1400

15

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210

310

321.8

16

城镇化率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5.8

70

71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42.2

46

53.4

社会服务业

17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5.7

8

7.54

18

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4

(2014年)

5

6

(2019年)

19

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6.4

8

6.8

20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0.88

(2014年)

1.2

1.4

21

社会办医床位数占比

%

-

>25

28.99

生态环境

22

森林覆盖率

%

60.9

61

61.2

23

林木蓄积量

万立方米

33000

40000

41500

24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72.9

80

94.6

25

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

%

-

〔20〕

〔43.2〕

26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3.8

85.6

93.3

社会治理

27

主要食品药品评价性检验合格率

%

-

>96(食品)

>98(药品)

>96(食品)

100(药品)

28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112

0.067

0.016

注:〔〕为五年累计数。

“十三五”规划目标胜利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打造“重要窗口”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比如,医疗卫生方面,医疗资源配置还不均衡,全省80%左右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农村基层、山区、海岛和偏远地区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不足。教育方面,区域、城乡、校际间的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全省农村地区还有不少6个班以下的小规模学校,0至3岁托幼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养老方面,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保险抚养比逐步降低,基金收支矛盾日渐凸显,制度的可持续性面临较大压力。平安建设方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防灾备灾体系还不健全、能力有待增强。就业、城乡居民增收等方面也面临较大压力。

(二)发展环境

1.社会发展处于战略机遇期。从国家层面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站在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的更高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我国将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从浙江层面看,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同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是今后我省发展的重要导向。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包括率先构建推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等在内的“十三项战略抓手” ,将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实施富民惠民安民、推进共同富裕新举措,提升城乡居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完善人的全生命周期民生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社会需求处于深刻转变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从物质层面需求为主向物质精神需求并重转变,更加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的文化、旅游、体育等需求加速释放。从基本生活需求为主向实现社会价值转变,更多人希望通过参与共建共治共享,获得社会认可和自我价值提升。从当前需求为主向利及当前、惠及长远需求转变,更加注重个人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更加注重实现能够留住绿水青山的发展,更加注重实现能够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更加注重实现能够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的发展。面对社会需求的深刻转变,需要加大力度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加快推进教育培训、托育养老、家政服务、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各项工作,充分激活社会投资活力,释放新兴民生消费潜力,积极培育强大内需市场。

3.社会结构处于加速变迁期。人口结构方面,从来源看,省外人口流入趋势明显,这既能丰富我省劳动力资源,同时也给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巨大供给压力;从年龄看,人口老龄化进入加速期,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全省1/5,比例还在不断扩大,加快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迫在眉睫。收入结构方面,优化收入分配的要求更加迫切。家庭结构方面,平均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核心家庭将成为主体家庭形态。

4.数字社会进入加速变革期。5G网络加快建设,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数字赋能。当前,我省正在全面推动数字化改革,聚焦数字社会,以“城市大脑+未来社区+乡村服务”为核心业务场景,一大批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将爆发式增长,场景化、人本化、绿色化、智能化的美好数字社会正加快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系统观念,更大力度推进社会事业全面提升,更大力度引导社会产业加快发展,更大力度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大力度推动数字社会建设,率先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新征程中谱写社会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把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实,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文有所化、体有所健、游有所乐、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行有所畅、事有所便,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坚持公平普惠、优质均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事权与财权统一的财税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底线水平以上的共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动态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动社会事业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

坚持数字引领、改革先行。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加快推进美好数字社会建设,以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多样、均等、便捷的社会服务,让城乡变得更安全、更智能、更美好、更有温度。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既借助市场力量发展壮大产业,更注重在社会产业中注入更多的公共属性和公共责任,提高全社会公共产品的品质。

坚持安全稳定、严守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控能力,把安全贯穿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注重堵漏洞、强弱项,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预见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人的全生命周期需求普遍得到更高水平满足,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康浙江基本建成,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实效,努力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就业增收富民更进一步。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五年新增城镇就业4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

——公共服务惠民更先一步。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数字化、高品质、个性化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多样,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7%,在人的现代化方面走在前列。

——社会产业利民更强一步。坚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民生需求,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

——平安建设安民更快一步。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平安建设体系更加完善,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走在前列,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达到90%以上,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达到20%以上。

表2  “十四五”时期浙江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就业增收

1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万人

111.8

400

2

城镇调查失业率

%

控制在5.5左右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1

75左右

4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年均增长5.5以上

5

城乡居民收入比

1.96

1.9

6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1400

1650

公共服务

7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2.01

4.5

8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

〔5〕

9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8

11.3

1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2

67

11

居民综合阅读率

%

89.2

92.5

12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23.9

25

13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4

2.8

14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

5.99

7.5

15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

3.67

4.3

1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355

4500

17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16

25

18

人均预期寿命

79.47

80以上

社会产业

19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6.6

7.5

20

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6(2019年)

6.5以上

21

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6.8

8

22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4

2

社会治理

23

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

81.6

90以上

24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

%

6.36

20以上

25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人/亿元

0.016

0.01

注:〔〕为五年累计数。

到2035年,全省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卫生健康现代化,建成人才强省、体育强省,文化软实力全面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力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建成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均衡度持续领先,基本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建成平安中国示范区。

三、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力资本体系

牢固树立“以人为核心”的理念,持续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提高教育型人力资本,强化培育技能型人力资本,提升创新型人力资本,提高全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智力支撑。

(一)推动人口结构优化

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家庭生育保障体系。完善育儿休假制度,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

专栏1包容性生育政策体系

1. 完善生育政策。落实省委废止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文件的决策部署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鼓励按政策生育的配套制度。

2. 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基本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

(二)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

率先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优质特色,使我省基础教育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稳妥推进产业园区开展嵌入式幼儿园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城乡校际平衡。建立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量化入学制度。加大普通高中建设力度,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进基础教育“强基工程”,在标准化学校基本普及的基础上,不断迭代提升我省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实现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重点培育窗口学校100所。加快中职学校现代化建设,启动实施5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中职院校和150个左右中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

(三)更大力度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

集中力量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发挥领头雁作用;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支持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一批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创建国内特色高水平大学;支持一批行业学科特色的院校建设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完善学科专业建设体系,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我省三大高地建设发展相关学科专业,不断聚焦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国计民生急需人才和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入开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积极争取扩大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规模,坚持规范和质量并重,构建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实施海内外名校“筑巢引凤”工程争取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到我省开展合作办学,加快建设中法航空大学、中德合作大学(暂名)、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超常规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力争6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标准,部分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四)推进职业教育先行示范

围绕浙江经济结构特点和产业特色,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育训兼容,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技术教育。组织实施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融合。加强设区市统筹中职教育资源力度,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建设,探索开展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完善技工教育体系,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系列。推动普职教育资源共享,普职协调特色发展,提高普通高中职业技能课程比例,提升中职学生文化素养。推进“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国家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城市试点建设。

专栏2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

进一步推进我省产教融合和高教强省战略实施,全面提升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质量,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体系(一批产教融合联盟、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一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和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

1.省产教融合联盟。围绕“数字浙江”、八大万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组建10个以上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联盟,鼓励有条件的产教融合联盟实体化运作。推动产教融合联盟内在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专业课程设置、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等共建共享,形成若干行业专业特色显著、人才支撑有力、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规模庞大的优势产业群。

2.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支持产业集聚平台与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引校入企”、“引企入校”等方式,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3.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或者骨干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改革,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快培养一批企业发展急需的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4.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以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重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条件,加强实践育人。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以校企合作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专业化实训基地(中心);支持本科高校推进学校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与转型发展,推进一流学科与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中心、重大科学装置和实训实习基地协同发展。

5.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通过向企业征集合作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结合各院校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整合优质的产业资源与教育资源,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人才。

(五)不断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打响“学在浙江”品牌,丰富拓展全民数字学习应用,推进各类教育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发展合力,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增强成人继续教育服务能力,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浙江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建设,依托浙江开放大学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区—街镇—村居三级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建成覆盖全省的终身学习网络、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的学习支持服务。实施高校联盟、共享平台、学分银行三位一体模式,创新终身学习模式,构建好终身教育“立交桥”。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各高校和职业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堂),丰富老年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家门口入读老年大学的需求,建设好老年开放大学体系。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建设100所老年教育示范学校,100门具有较高影响力的老年教育示范课程。

专栏3教育领域重大改革

1. 高水平推进省域教育治理现代化。加快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教育行政清单治理。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探索构建教育治理共同体,建立多部门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机制。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实施“教育魔方”工程。

2.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立德树人成效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分类实施现代化学校评估。完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和教学评估制度。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多元质量评价机制。推行不同岗位教师分类评价。探索以“五育并举”为核心、学生全要素全过程评价。积极研究开发教育测量和评价技术,探索“智评”模式。

3.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推进同步课堂、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培养更多跨学科、跨专业,创新型、复合型领军人才。深化“1+X”证书制度试点,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加强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标准建设。

4.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推进智慧考试工作。构建引导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实现中考全省统一命题。坚持深化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建立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与积分入学制。继续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

(六)吸引高素质人才、年轻人流入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全球视野集聚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国际高端创新人才,实施“鲲鹏行动”。到2025年,新引进全球顶尖人才20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1500名左右,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50个左右。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本土高素质人才国际化培养步伐,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到2025年,力争新入选两院院士15名以上,新培育科技领军人才1500名左右。全面建设人才成长梯队,推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浙创业就业。到2025年,累计招收博士后5500名以上,新引进(留浙)博士5万名以上,累计新增大学生500万名以上。加快创新型浙商队伍建设,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加快培养大批浙江工匠,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5%。

专栏4办好十大人才实事

1.打造“线上+线下”人才服务综合体。建设“人才码”应用,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互动联通的重要枢纽。

2.完善人才发展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以人才、知识、技能等为特色的金融产品。支持设立人才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提升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

3.形成人才全球链接的通达优势。加快建设通苏嘉甬、甬舟、沪乍杭、甬台温福、沪苏湖等项目,“十四五”时期全省快速铁路里程数量达到2800公里,基本建成省域、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

4.建设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人才住房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快完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并将住房困难的各类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5.构建学有优教的优质教育服务。高水平建设国际学校,新建若干所涵盖各年龄层次、文凭能被全球性大学认可、课程体系注重全面发展与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的国际学校。探索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租售同权。

6.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强化医联体建设,推动家庭医生发展,均衡布局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建设社区智慧养老与康复中心。

7.创造无处不在的人才交往空间。以特色小镇和企业集群为依托,重点配置孵化用房、共享办公等“双创”空间设施,着力形成高效、共享的创新服务圈,形成全开放式交往场景。

8.建设诗意栖居的美丽大花园。以古城名镇名村、名山公园、海岛公园、遗址公园为点,以交通线路、人文水脉、森林古道为线,打造一批新型分时共享研发基地、第二创新空间。

9.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对人才引育投入绩效实行总体考核、中长期考核,将人才培育、学科建设、技术路线探索等纳入人才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客观评价人才贡献。

10.面向重点人才群体加大精神激励。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推广“人才日”“人才公园”“人才大道”,不断提升人才的获得感、尊荣感。

四、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持续扩大就业规模,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一)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和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建立财政、金融和就业政策协同机制,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充分发挥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效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就业吸纳能力。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加强用工服务保障,实施裁员和缺工重点企业清单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减负稳岗。深化“十省百市千县”省际劳务合作长效机制,畅通省外务工人员来浙就业通道,重点做好对口地区务工人员就业帮扶。建设一批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综合性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

(二)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以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鼓励各地根据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储备。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引导毕业生到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实施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计划,加强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培训、托底安置就业和帮扶,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期间,实施职业技能培500万人次。

(三)积极打造“双创”升级版

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长效投入机制。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返乡创业,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育,支持返乡创业平台建设。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创业空间和新型灵活就业增长点。

(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落实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政策措施,稳定新业态劳动用工,促进小微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企业劳动用工评估,促进小微企业用工更加规范。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实施“浙江安薪工程”,纵深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提升欠薪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根治欠薪标志性成果。加强人力社保信用建设,提升劳动争议化解水平。

专栏5高质量就业专项行动计划

1.产业带动就业计划。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大力实施“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养老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落实企业降本减负政策。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促进大众创业项目。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扶持创业3万人,支持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创业园等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探索建设一批创业指导工作室,每年培训3万人次。

3.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计划。支持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合理扩大社区服务等非全日制就业规模,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岗位信息采集和统计监测制度,把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招聘、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开展差异化职业培训,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技能水平。

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培训见习实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优化政策扶持,促进毕业生创业创新;做好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实现专项招聘活动常态化;加强岗位推荐、培训指导、创业扶持精细化管理,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5.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计划。每年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万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推动政策应享尽享,联动社会救助,推进“一件事”办理,建立困难人员帮扶快速响应制度,强化一对一服务,实施岗位对接,技能培训,政策落实全程跟踪反馈。按需开发储备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

6.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升计划。积极开展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广政府购买项目制培训做法,将线上培训纳入补贴范围。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在线办理。

五、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

完善收入增长和财富分配合理调节机制,着力提高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率先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

(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优绩优酬绩效工资运行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和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

坚持开发性与保障性举措并重,探索建立先富帮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防止发生新贫困,夯实共同富裕根基。完善低收入群体动态精准管理,统筹实施产业、就业、金融等帮促举措,增强增收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完善异地搬迁政策,做好后续帮促,促进低收入群体搬得出、稳得住、发展得好。加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与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低收入群体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全覆盖。加强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工作,增强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大力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工作。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念好新时代“山海经”,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完善山区26县发展支持政策,制定“飞地”建设指导意见。

(三)完善再分配机制

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培育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推进慈善数字化改革,提升慈善基地服务功能,完善慈善捐赠激励政策,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6低收入群体扩大收入行动

1.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探索建立先富帮后富、推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完善低收入群体动态精准管理,增强增收能力。加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与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低收入群体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全覆盖。

2.农民收入新增万元行动。引导农民通过创业、就业、经营、持股增加收入,到2025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增加1万元以上。

3.山区产业扩大税源行动。加快改善山区交通条件,实施“四好农村路”连心工程,招引一批重大项目,做优做强绿色产业,开展生态工业试点,大力发展山区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增强山区内生发展动力。

4.提升山区居民收入富民行动。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特色民宿、生态农业等富民经济,以“绿起来”带动“富起来”实现“强起来”。

六、推进发展均衡服务优质的健康浙江建设

倡导全面健康理念,深入实施健康浙江专项行动,加快卫生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更好实现人人享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加快建设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加强区域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完善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国内一流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打造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核心,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医疗保障救助体系和全民健康促进体系。加快公共卫生科技创新,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快高水平数字健康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推进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疾控机构标准化等重大项目建设。

专栏7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1.健全应急指挥体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制,健全政府主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专班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完善精密智控平台。

2.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食源性疾病等为重点,完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系统及监测哨点布局。优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

3.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研判,加强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对策协调、分工协作。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和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4.完善精密智控机制。坚持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强化卫生健康、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市场监管、海关、大数据管理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和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5.完善舆情联判联动机制。建设舆情全天候感知系统,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舆情的联判联动、综合管控各项机制。

6.完善平战结合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等机制,提高平战快速转化能力,确保平时服务、战时应战。

7.完善医防融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通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响应和医疗救治心理援助全链条、各环节,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对接。

(二)健全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加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强化省市级医院在医学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治等方面的功能定位,推动市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实施县级强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稳定和扩充基层卫技人员队伍,实施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推动医共体统筹管理下的乡村卫生一体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支持在线问诊、远程医疗、医药电商等医疗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数字健康”城市。全面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高水平医院有序向城市周边、向异地疏解,推进甬舟、温衢、杭绍、杭嘉等高水平医院组团式帮扶发展。持续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以山区海岛县为重点,持续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支持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

专栏8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

1.基层机构建设。合理设置标准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新改扩建村级卫生服务机构3000家,提高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占比,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90%。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2.基层人才培养。多部门协同高质量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面向乡村两级扩招定向培养医学生20%以上。创新实行村级卫生人才“县招乡管村用”机制,到2025年,每个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拥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以急诊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诊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条件的要建设成为县域医共体内提供老年护理、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住院服务的病区;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三)推进“医学高峰”计划

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浙东、浙南、浙中和浙北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合理布局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支持中科院基础医学和肿瘤研究所建设,着力打造肿瘤防治医学高峰。依托省疾控中心等,建设公共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完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加快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

(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全力打造“浙里中医”服务品牌、“浙产中药”产业品牌、“浙中医药+”创新品牌、“浙派中医”文化品牌,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强省。全面建设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市、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重要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其他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社会办中医机构充分发展,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整合型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批高能级中医药科创平台和一流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新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和省级名中医、岐黄使者100人以上。打造药行街等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道地药材基地,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

七、推进高水平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

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立足点,加快推进体育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

(一)加快普及群众体育

实施全民健身惠民计划,积极培养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的普及和提升。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 100%向社会开放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开尽开,鼓励企业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着力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加快建设百姓健身房,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合理配置社会公共体育资源,持续加大对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确保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不断提升竞技体育

加快推进竞技体育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地方、企业、高校等力量办竞技体育,拓宽运动项目布局,适度扩大运动员规模。加强后备人才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全省业余训练后备人才布局人数,提高全省业余训练的规模与水平。加快推进数字化训练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助力竞技体育能力,提升全省运动训练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开展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加强运动队党建和运动员、教练员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加快构建和完善全省体育竞赛体系,积极承办、举办各级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和活动,重点办好2022年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加快打造全省性体育赛事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体育赛事综合服务水平。

(三)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全面落实体育产业促消费工作举措,努力提高我省体育产业的规模和质量,加快开展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创建,着力打造省级运动休闲基地和省级体育特色乡镇,持续推进品牌体育赛事、体育上市公司培育工作。全面创新体育产业业态,大力发展“体育+互联网”“智慧场馆”“线上赛事”“云培训”,促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全面优化体育产业发展布局,持续推进户外运动“两带三区四网”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打响“运动浙江、户外天堂”品牌,打造“国际知名运动休闲目的地”,持续推进健身步道、航空飞行营地、户外运动基地建设。

专栏9体育产业重大工程

1.数字体育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进程,深化打造浙江省全域户外运动智慧信息平台、“政采云”体育装备馆,优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数据库。建立健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信用评价体系。

2.户外运动提质工程。规划建设航空飞行营地50个、汽车自驾运动营地30个,推进10000公里“环浙步道”建设,打造“山上运动之道”。

3.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培育工程。积极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培育2-3个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打造体育消费新载体。


专栏10体育领域重大改革

1.体育数字化改革。推进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应用、体育训练一体化管理应用、体育赛事“一站式”管理应用、体育产业数字化管理应用等。

2.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总结推广温州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全国试点经验,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办体育政策体系,着力破除阻碍社会力量办体育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改革向全省延伸扩面,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形成全社会积极兴办体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3.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工程。推进全省119家公共体育场馆的快捷服务、便民服务、硬件改造、公益服务、运营管理、环境改造、文化氛围、智慧场馆八大提升计划,开展公共体育场馆群众满意度调查,推进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

4.体育社会组织四个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形成完善的工作目标体系、制度管理体系、绩效评估体系和政策激励体系,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和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体育社团实体化改革和标准化建设。

5.全民健身“双员”队伍建设工程。打造社会体育指导员全省万人骨干团、各市千人骨干团、各县(市、区)百人骨干团。推广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构建基层体育委员组织网络。

八、构建更加健全可靠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继续推进社会保障精准扩面,促进和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加快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商业补充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可持续保障能力。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科学调整待遇,让参保人员合理分享发展成果。

(二)完善新时代救助制度体系

深化“1+8+X”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分层分类、积极主动、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支出型贫困救助。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完善大救助信息系统。

专栏11深化“1+8+X”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建好用好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数字化改革,按照智慧救助要求,提升建设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浙里救”,持续优化提升功能,推进全国先行智慧大救助平台建设,做到一个平台管全省、一组数据看态势、一张地图找点位、一部手机办事项,实现家庭经济状况“一键”核对,社会救助“一件事”办理,享受待遇“一站式”到位。

2.提升完善8大领域基本救助。拓展社会救助类型和对象,推进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8大领域分类分档精准救助。推动社会救助方式“四个转变”,即从收入型单维度救助向综合型多维度救助转变,从按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转变,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转变,从分散型救助向联合型救助转变。

3.充分发挥多元社会力量。鼓励11市增加政府购买社会救助项目资金投入,培育一批有引导力、知名度高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项目。培育社会救助品牌项目。发展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倡导相关部门(单位)党支部、志愿者与困难群众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困难家庭儿童关爱陪伴等相关服务。

(三)加强重点人群权益保护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深化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保障水平。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精准保障,推进孤弃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集中供养。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部实体化运行。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支持、指导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形成支持实现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加强婚姻家庭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持续深化残疾人全周期“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系统推进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品质,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推动浙版“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庇护服务能力。健全老年权益保障机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支持有关市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与服务,完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规范化服务。

专栏1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行动

1.住房保障行动。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加强政府基本住房保障。稳妥推进城镇剩余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社会救助行动。强化救助项目统筹,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价补贴机制,实施救助服务联合体创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同心向善”、救助部门联动送“幸福清单”等计划。

3.慈善公益行动。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推动慈善文化建设。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加大对互联网慈善的引导支持力度。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慈善组织团队。

4.高质量助残行动。推进“省残疾人之家”、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南方基地、省残疾儿童教育康复基地和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等助残服务基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特教高等职业学院。

九、构建更加充分的“一老一小”服务供给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为路径,提升婴育服务水平,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提供更加充分的“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一)着力提升婴育服务水平

加强普惠型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加快建立多样化、多层次、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国家普惠性托育服务试点。加强幼儿园托班服务供给,加快建设托幼一体的托育机构,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标准化建设。支持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设施建设相关规范和服务标准。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配套支持政策,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严格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贯通职前职后培养。到2025年,建成全国托育服务示范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80%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老旧小区和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加快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全省敬老院控制在350家至400家,床位数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58%以上,基本实行社会化运营,全部达到国家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大功能,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发展普惠型养老,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的公益属性,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推动更多医疗康复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全省培育1000个康养联合体,构建康养护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放开市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打造高度开放、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高新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市场研发高科技康复辅具产品、养老监护设备、老年益智类玩具游戏、情感陪护机器人等老年用品,加快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努力消除老年“数字鸿沟”。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大幅降低安全风险。

专栏13实施养老服务提升“五大行动”

1.基本养老服务覆盖行动。完善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建立覆盖浙江籍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不分户籍享受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开放性的老年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

2.机构布局优化行动。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11个市主城区、50万人口以上县市编制养老机构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空间规划。以1万名老年人为单元,建设若干个养老机构总量300张床位左右,确保主城区每1名老年人1公里范围内有1家养老机构。

3.家庭照护支持行动。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80周岁以上老年人户口可随迁子女户口所在地。探索子女照料住院父母的陪护假制度。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对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进行免费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4.医养康养联合行动。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普遍建立康复室,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并且能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培育1000个不同层级、不同模式的康养联合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

5.智慧养老拓展行动。提高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建设“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落实新基建智慧康养设施建设。引进人工智能减轻护理压力,形成“养老云”数据,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养老终端。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保留线下服务途径。

(三)加快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建设“养老产业园”产业平台、康复辅具租售平台,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增加康养服务供给,鼓励市场研发老年产品用品,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能力升级。建设国际化区域化交流平台,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体系一体化,加强标准协同互认、人才培训、旅居养老、康养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专栏14  “一老一小”服务重大改革和政策

1.深化托育服务改革。推进社区普惠托育点标准化设置,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托育服务队伍,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医疗、儿童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三位一体”改革创新。

2.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政策。扩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服务。

3.推进儿童照护设施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构建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协同、保障服务更加高效的儿童福利机构体系,新建改建7个市级和10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有相对独立的场地、人员、经费,实体化开展工作。

4.推进财政补助方式改革。财政补助方式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整合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5.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国企化改制和公建民营。鼓励市县社会福利中心和敬老院改制为国企,建立灵活的薪酬体系和用人机制。推进公建民营,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加强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改革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方式,建立入住轮候制度。保留市县一定比例的公办养老机构。

6.推进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改革。加大认知障碍照护供给,认知障碍照护从分散转向集中,3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专门的认知障碍照护机构,3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在养老机构里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到2025年,每万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达到20张。制定认知障碍老年人筛选评估、服务评估、服务提供及设施配件等标准,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和师资培训。

(四)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聚焦“一老一小”等服务需求,加快提升家政服务供给水平和规范化管理。实施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深化家政服务领域产教融合,实施家政培训提升行动,五年高质量培训家政从业人员50万人次。实施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工程,鼓励家政企业发展为员工制家政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社保补贴政策、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等。实施家政从业人员从业环境改善工程,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建立严格高效的家政服务人员体检制度,开展最美家政人、最美家政故事寻找活动。实施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设用好“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家政“安心码”。实施家政服务规范管理工程,出台浙江省家政服务业促进条例,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建设。实施家政服务创新引领工程,加快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推进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实施家政服务业降本增效工程,让家政企业轻装上阵,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家政服务。

十、推进更加发展更加繁荣的新时代文化浙江建设

聚焦“文化强省、提升浙江软实力,文化树人、引领社会新风尚”,全面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加快打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高地,形成文化自信充分彰显、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更加发展、文化形象更加鲜明、文化素质显著提升、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具有国际影响、中国气派、古今辉映、诗画交融的文化浙江新格局。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红船精神、浙江精神,让理想信念的明灯在全省人民心中闪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的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以精神文明建设助推时代新风,做强“最美浙江人”品牌,实施“新时代文明生活”行动,以举办“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国际大型赛会和活动为契机,展现浙江人的“最美”形象。提升文化产品的思想品格和艺术品位,以文艺精品育人化人。

专栏15文艺精品创优项目

1.网络文学浙江品牌打造工程。办好中国国际网络文学周,建好中国网络作家村、中国网络文学研究院,制定完善网络优秀作品扶持奖励办法,推出一批优秀原创作品尤其是革命历史题材、现实主义题材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文学作品。

2.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围绕关键节点,强化组织规划,加快推进“重要窗口”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努力推出一批具有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的文艺精品。

3.影视精品献礼工程。重点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推动“三个地”题材影视创作。如推进电视剧《大陈岛》《纳土归宋》、电影《东极岛》《信仰的味道》以及良渚题材系列影视精品创作。

4.“百年追梦”浙江美术创作工程。实施百年追梦浙江美术精品工程,在建党100周年期间举办工程结题展览。

5.“唱响浙江”音乐创作推广工程。征集一批“中国梦”主题原创歌曲,推动创作一批易于传唱、代表浙江的优秀歌曲,创作具有浙江特色的优秀交响乐作品。支持宁波办好中国新乡村音乐节。

6.广播剧精品创优工程。挖掘浙江特色的选题素材。推出一批以建党百年、建军95周年、大陈岛垦荒精神、浙江新农村建设成就等为题材的高质量广播剧作品。

(二)构建高水平均衡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实施文化设施建设达标提质工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之江文化中心、大运河世界文化遗址公园、浙东运河博物馆、河海博物馆、天一阁博物院扩建项目、浙江社科中心(含浙江方志馆)、浙江音乐厅(新馆)、良渚古城遗址公园等一批新时代文化地标。持续推进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礼堂为代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文化景观道路、文化休闲绿道、文化广场公园、文化街区园区、文化阅读空间等文化空间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以“互联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创新,深化“浙江智慧文化云”“浙江文化通”等公共文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夜间公共文化服务。

(三)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战略,加快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建设现代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先行区,推进数字影视、数字演艺、数字出版、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国家短视频基地、国家音乐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实施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企业、数字文化示范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深入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中国(浙江)影视文化产业国际合作区、象山影视城等建设。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和文化类特色小镇。深入挖掘浙江“书”文化的深厚底蕴和丰富资源,建设江南书房。到202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6400亿元。

专栏16文化产业重大平台

1.之江文化产业带。到2025年,之江文化产业带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左右,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5%左右,文化产业总产出达到4500亿元左右。

2.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按照“一心两带四区”的总体布局框架,确定“1+3+X”的重点产业领域,即以影视制作发行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互联网影视、影视衍生、影视版权交易三大新兴产业,配套发展影视旅游、影视服务、影视金融、影视教育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从创作、拍摄、制作、发行、交易到衍生产业的影视文化全产业链和工业化生产体系,形成总部经济型、创新孵化型、全产业链服务型的现代影视产业集群。

3.中国演艺之都(杭州)。演艺产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显著提升,形成一批以宋城集团为龙头的重点演艺企业,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国演艺之都。推进重大演艺设施建设,支持打造宋城演艺剧场,建设浙江省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提升杭州剧院、杭州大剧院、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功能。

4.江南书房。建设高水平馆藏设施,改造提升文澜阁、天一阁藏书楼、嘉业堂藏书楼,兴建二二工程杭州项目。大力发展“书”文化产业。做精做优造纸、制笔、印刻、书法等文化产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弘扬耕读文化,建设书香浙江。

5.浙江文化大数据云平台。通过文化资源数据库统一管理、合理开发,逐步形成集文化资源申报、文化资源存储、文化资源管理、文化资源应用和文化资源服务为一体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文化产业平台。

6.重点文化会展活动。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义乌文化旅游产业交易博览会、中国网络文化博览会、浙江国际青年电影周、杭州文博会、海丝之路(中国·宁波)文旅博览会、温州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博览会、新时代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大会·横店峰会、丽水摄影节等活动。

(四)推进诗路文化带建设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物化和升华,彰显诗路文化的重大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时代价值,建成传颂浙学深厚底蕴的魅力人文带、串联浙江诗画山水的黄金旅游带、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标杆的美丽生态带、聚焦高质量发展的富民经济带、推动国际文化交流的合作开放带。实施诗路遗存挖掘保护工程,努力打造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模范区的“金名片”。实施诗路文化产业振兴工程,推动诗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诗路文化旅游精品工程,打造诗人行踪、古镇风华等十个文化旅游精品主题线路,在“四条诗路”沿线布局建设30个数字诗路文化体验馆(园),成为用数字形式集成展示、体验诗路文化的重要旅游标志性场所。实施诗路名城古镇(村)提升工程,打造一批诗路名城、名镇和名村。实施诗路交通廊道建设工程,重点加快诗路陆上骨干通道、水路交通纽带、诗路森林古道和城乡绿道建设。实施诗路生态文化综保工程,保护沿线自然景观风貌、重要水系环境、钱塘江涌潮自然遗存、森林文化等。实施诗路文化教育普及工程,加大诗路文化校园教育、大众参与、主流引导和新媒体传播力度。实施诗路文化交流合作工程,加强沿线市县、长三角、浙闽赣皖,以及面向国际的诗路文化交流合作。

(五)加快拓展文旅融合深度广度

坚持文化为魂、旅游为体,创建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打造全国文旅融合发展样板地。大力实施十大名山公园、十大海岛公园等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内涵的千万级核心景区。深入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谋划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化发展示范区、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象山影视城等文旅融合发展大平台。高标准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推进文旅融合标志性IP和“金名片”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深入实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探索未来景区、未来酒店(民宿)等新产品。大力促进文旅消费升级,推进文旅消费城市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高质量深度融入长三角文化和旅游一体化发展,共建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江南水乡古镇文化旅游体验廊道。

专栏17文旅融合重大平台

1.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完成核心区大运河文化遗产调查和认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推进形成“一廊两片多组团多线路”的空间格局。力争到2025年,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沿线5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年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5300亿元。

2.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化发展示范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化发展示范通道,构建浙闽皖赣绿色发展大走廊核心区。建设浙闽皖赣生态旅游协作联盟。

3. 滨海文化旅游产业带。打造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大平台,办好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一带一路”文化旅游发展国际论坛。培养壮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区块,大力发展普陀山佛教文化、雪窦山弥勒文化、天台山儒道释文化,舟山海洋旅游集聚区和宁波、台州、温州等海洋文化旅游度假区以及海洋文化装备制造基地。

4. 象山影视城。高标准推进以象山影视城为核心的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建设,构建影视摄制工业化生产体系,打造全国影视拍摄示范区。加快象山影视科技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影视基地、LED摄影棚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影视拍摄、影视文旅、影视金融、影视教育、影视商贸等新兴产业,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文化创新中心。

5.红色旅游示范带。深入挖掘嘉兴南湖红船启航地、浙西南革命根据地、中共浙江省一大会址等革命遗址、遗存、遗迹,把革命足迹和革命精神融入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实施100项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重点打造100个经典红色旅游景区、10条红色文化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打响“浙里红”红色旅游品牌,使浙江成为全国红色旅游圣地。

6.“标志性IP”和“金名片”培育工程。重点建设和提升100个文旅融合发展IP,探索文旅融合IP的衍生机制和商业模式。培育100张文旅“金名片”,其中力争5张成为世界级“金名片”、10张成为国家级“金名片”。

7.“未来乡村旅游模式”。实施“万村景区化”2.0计划,到“十四五”末,建成10000个A级景区村庄(其中3A级以上1000个)。引导乡村旅游集中连片发展,形成100个左右乡村旅游集群。推进乡村民宿转型升级,培育60个乡村民宿集聚区。

8.“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培育10个特色美食小镇、100个特色美食街区和美食园区、100家特色美食店等美食文化体验场所,展现舌尖上的浙派美食文化魅力。

十一、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

以“住房让百姓更满意”为新目标,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

(一)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居民消费为主,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二手住房市场、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构建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管理体系。租购并举,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构建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有效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

(三)全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加快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建成命名100个左右省级试点。以未来社区理念统筹旧改新建,创建100个未来社区(美好家园)示范点。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改造3000个城镇老旧小区。深入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加强幸福邻里中心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加强城镇绿化美化建设,打造宜居美丽公园城市。

专栏18着力推进“住有所居”

1.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2.城镇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基本完成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3.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改造危房,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条件。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

十二、推进全领域多场景智能化数字社会建设

以城市大脑为支撑,以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打造一批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为社会空间所有人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多样、均等、便捷的社会服务,为社会治理者提供系统、及时、高效的管理支撑,让城市和乡村变得更安全、更智能、更美好、更有温度,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加快建成数字社会建设样板省。

(一)全面提升社会事业领域数字化能力

围绕“婴育、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交通、家政”等领域,创造性探索“一件事”集成协同场景,持续推动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完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共享机制,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及子场景梳理工作,明确每项子场景的领域、事项、指标、协同关系和数据项等内容,建立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制定系统集成清单和数据共享清单,绘制数据集成流程图和业务集成流程图,形成跨部门多业务协同的场景应用。

(二)全省域拓展数字社会多场景应用

加快推动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在未来社区和乡村服务等落地。未来社区方面,以满足社区居民数字社会美好生活需求为牵引,持续迭代提升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应用,集成社会事业12个领域公共服务,坚持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率先提供数字生活、数字教育、数字交通、数字旅游、数字养老、数字健康等新服务跨部门协同应用,落地“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治理”九大场景,实现社区整体智治和智慧生活,打造绿色低碳智慧的“有机生命体”、宜居宜业宜游的“生命共同体”、资源高效配置的“社会综合体”,加快打造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基本单元。激发一批跨部门多业务协同爆发式增长。乡村服务方面,推广应用浙农码,创新“跟着节气游乡村”等场景应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乡村振兴应用场景典范。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加快数字就业、数字文化、数字救助、数字养老、数字旅游、数字交通等服务直达乡村,迭代升级“礼堂家”农村文化礼堂应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全面迭代提升城市大脑能力

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基础,完善提升各设区市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全量、全时、全域感知,探索更加智能化的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更精准地随时服务企业和个人,推进城市公共服务更加高效。

专栏19数字社会建设重点项目

1.建设数字社会综合应用。2.建设婴育服务数字化应用。3.建设“学在浙江”全民数字学习应用。4.建设数字就业应用。5.提升人才服务应用。6.提升智慧技能一体化应用。7.建设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监管应用。8.提升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应用。9.提升文化领域公共服务应用。10.提升体育数字化服务应用。11.提升“浙里好玩”公共服务系统。12.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应用。13.提升智慧医保应用。14.提升“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应用。15.提升大救助信息应用。16.提升“数字残联”应用。17.提升公众出行服务数字化应用。18.提升“浙家政”综合服务应用。19.提升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应用。20.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智慧服务应用。21.开发美丽乡村数字服务应用。22.提升各市城市大脑(与数字社会相关的数据、模块及应用)。23.“市场智慧化应用”项目。24.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数字化应用。2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应用。

十三、构建高效协同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持续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品牌,着力提升社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

深入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周期管理”制度机制,迭代升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社会治理触角向每个角落延伸,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发展。加快建立“全省一盘棋、市级抓统筹、县级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省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二)加快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

健全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方式,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对接、数据采集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和智慧治理现代化水平,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智安小区”建设,加快打造体现浙江特色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

专栏20实施社区治理先行计划

1.深入推进“党建统领+社区治理”。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务会议、村(居)务公开、民主协商等制度,协同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2.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建设。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用制度化手段把创新成果固化并加以推广和应用,打造体现浙江特色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加强国家级、省级实验区建设,指导实验区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和创新机制建设等,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3.加快打造“精密智治”新模式。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广智能感知技术等智慧化手段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应用。建成“一库两平台”,即以村(社)为基本单元的实有服务对象和服务资源的业务工作数据库、面向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工作平台、面向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平台。推广杭州、温州、衢州等地“智慧社区”建设经验。

(三)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以党建为统领,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建设。修订完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体系,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支持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社会组织从业人数占就业人数比率达到2%。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品牌组织和领军人物。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力量,有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专栏21实施社会组织先行计划

1.推动各级社会组织建设。创建全国领先的社会组织服务综合体,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平台”“孵化平台”“展示平台”“合作平台”和“公共空间”。

2.建立符合新发展格局的行业服务支撑体系。在数字经济、现代物流、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金融科技等领域,重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搭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3.打造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浙江样板。健全党领导下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支持、引导和规范。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参与基层自治、社会协商、平安建设、公共服务、文体娱乐等事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能力。

(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

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和风险预警预报能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发现、预警、处置、反馈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提升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水平。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推进生态环保设施和工程建设,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城乡公共安全监控网建设,健全社会治安大防控机制。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创新网络综合治理,完善互联网应用和管理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十四、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社会发展工作协同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加强要素保障

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对规划提出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所需要素资源给予积极保障。强化政府主导、各方共担的多渠道民生财力保障机制,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用于民生,着力强化对农村、加快发展地区、低收入人群的投入倾斜。加强人才引育工作,加快提升各类社会事业人才素质能力。

(三)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估、监测评价制度,实行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每年编制发布社会发展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1.浙江省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

2.名单省级有关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