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加快时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4 00:00:00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加快时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桐乡市加快时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
时尚产业是通过各种技艺、创意、传播、消费等因素,对传统产业资源要素整合、提升、组合后形成的一种较独特的产品、商品运作模式,具有高创意、高市场掌控能力、高附加值的特征,是引领消费流行趋势的新型产业业态。我市以毛衫、皮草、女鞋等特色产业为支撑的时尚产业基础条件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时尚产业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1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展时尚产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时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时尚产业的指导意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牢牢把握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常态和“互联网+”发展新趋势,按照“强化两端、优化中间、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思路,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色、桐乡特色的时尚产业链,着力提升时尚产业创新设计能力、营销渠道掌控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加快时尚特色小镇建设,充分发挥重点产业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形成时尚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将桐乡打造成为人文荟萃、品牌众多、市场活跃、消费高端化的新兴“时尚之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设计、营销为核心,以智能制造为基础,以自主品牌为标志的时尚产业体系,建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时尚产业特色基地,努力成为省内时尚产业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规模和效益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以自主设计、自主品牌为标志的时尚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产业销售利润率大幅度提高。
——时尚产业基地和时尚特色小镇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围绕毛衫、皮草、女鞋等特色产业建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时尚小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设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特色时尚产业园区和基地。
——时尚品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形成3-5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时尚品牌骨干企业,10家以上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时尚品牌创新型企业,培育若干个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时尚设计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引进和培养一批时尚设计领军人才,培育一批设计水平居行业前列、在省内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力的时尚设计机构,形成由设计创新引领带动时尚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发展重点
顺应国际产业发展新趋势,依托我市时尚产业基础和优势,重点发展时尚服装服饰业、时尚皮革制品业、时尚家居和休闲用品业、加快培育时尚消费电子产品业和时尚旅游用品业等。
一是时尚服装服饰业:重点发展针织服装、裘皮服装、丝绸制品、高档纺织面料等,努力建成国际毛衫时尚中心、国际皮草时尚中心和高档时尚纺织面料基地。
二是时尚皮革制品业:重点发展时尚皮鞋、皮衣等皮革制品,努力建成集设计、制造、交易、发布为一体的全国时尚女鞋中心。
三是时尚家居和休闲用品业:围绕现代生活品质需求,重点发展时尚家用纺织品、特色工艺美术产品、户外休闲运动用品、时尚照明灯具、厨具等。
四是时尚消费电子产品业和时尚旅游用品业:重点发展包括新型智能消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旅行房车、特色旅游用品、文化创意产品等产业。
四、重点时尚平台
着力构建以特色小镇、时尚产业园、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为主要载体的时尚产业发展平台,着力向省级时尚产业特色基地目标推进。
二是规划建设时尚产业园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新特点,通过规划新建或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改扩建一批集设计研发、品牌培育、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时尚产业园区。重点推进濮院毛衫创新园、崇福皮草服饰品牌园、石门鞋业园、大麻家纺科技园等园区建设。
三是培育建设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浙江桐乡)毛针织品分中心、濮院320创意广场、嘉兴市皮毛和制鞋工业研究所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咨询、标准研究、技术培训、品牌培育等综合服务功能。
五、工作措施
一是以设计为先导,着力提升时尚产业设计创新能力。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积极推进”的要求,大力引进高端设计人才和资源,进一步整合提升企业研发设计能力,形成设计核心竞争力。举办好毛衫、皮草、皮鞋等行业性设计大赛,进一步提升赛事层次,扩大参赛覆盖面,提升参赛项目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国际时尚中心设立设计研发中心、分支机构,推进产业与国际接轨。
二是以制造为基础,着力提升时尚产业智造水平。推进民营经济“二次创业”,引导鼓励企业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等环节。大力推进“机器换人”和高端装备应用,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绿色制造和先进制造。
三是以营销为支点,着力拓展时尚产品销售渠道。贯彻“浙江名品进名店”示范工程,推动我市时尚品牌以专柜、店中店和专卖店的形式进入国内知名商业零售终端企业和知名商圈。深入实施“电商换市”,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营销。推进毛衫、皮草、皮鞋、家纺等专业市场建设,鼓励线上线下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生活馆进行提升改造和区域集聚,推动振东市场区整合提升和培育。
四是以品牌为重点,着力提升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实施“三名”工程,推进时尚产业品牌创新、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浙江制造”认证,促进品牌提档升级,入围一批省时尚产业重点培育品牌,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进一步提升濮院毛衫、崇福皮草、石门女鞋、大麻家纺等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是以人才为关键,着力引进培育时尚产业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大力引进中高端管理人才、研发设计人才、营销人才,加快集聚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创新,为时尚产业发展提供中坚力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时尚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等高校在时尚人才培育方面的优势,鼓励高校与企业、平台合作建设时尚产业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吸引传媒学子在桐乡创业就业。狠抓企业家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能引领我市时尚产业发展的企业家骨干队伍。
六是以企业为根本,着力提升时尚产业企业竞争力。强化企业在时尚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实施名企战略,创建一批省时尚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培育一批引领我市时尚产业发展的行业龙头企业、知名品牌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品牌经营与资本运作,支持企业向研发设计、运营管理、集成制造、营销服务于一体的企业总部转变,支持企业实施全球化、集团化发展战略,支持大中小企业间开展协同配套和产业链整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时尚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宣传部、旅委、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人防办)、商务局(粮食局)、文化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国税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时尚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同时,要充分发挥时尚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适时建立时尚产业联盟(或联合会),促进我市时尚产业各领域融合和跨界合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对时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时尚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牌的申报、人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发布交流等开辟“绿色通道”。切实抓好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的落实,安排相应的扶持资金对时尚产业品牌建设、研发设计、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给予支持。特别是对特色小镇建设,要在土地指标等要素资源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时尚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品牌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主流媒体对时尚产业发展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设置专栏介绍我市时尚产业,加大对特色小镇、时尚产业企业、时尚品牌的宣传,广泛传播现代时尚理念,形成有利于时尚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濮院、崇福、石门等地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等国际会展平台举办国内外时尚流行趋势发布、时尚设计大赛、时尚品牌展示展览、时尚论坛等活动,提升我市时尚产业和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