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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申领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11-22

各办学单位:

学校继续教育证书已经由社会合作处制作完成,根据《嘉兴学院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217号)文件规定,培训时间在三天或者24学时以上可颁发非学历继续教育证书,各办学单位可以按办学需要进行申领发放,具体操作流程为:

1.办学单位提供学员名单(包括:培训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课时和颁证日期)和证书编号(由社会合作处按【嘉兴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证书编号说明】进行编号)。

2.社会合作处审核通过后,办学单位联系证书印制单位(已经学校采购审批)印制打印(打印费用由社会合作处统一支付)。具体联系人:浙江正方设计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吴建斌13967392747

3.证书打印完成后到社会合作处(行政楼137办公室)加盖“嘉兴学院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


          

              社会合作处

             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