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为做好全校继续教育项目统计工作,根据《嘉兴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现就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6月30日前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内完成已结项项目的履约验收。6月30日后结束的培训项目须及时完成履约验收手续。
二、具体要求:
1.数据填报准确。全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数据以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验收数据为依据,各办学单位务必据实填写项目履行时间、实际人数、应到账经费等信息。
2.资料上传完整。为确保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材料完整性,各办学单位须上传学员名单、培训手册(教学安排)、培训照片等项目支撑材料。
3.主讲教师信息完善。因构建非学历继续教育师资库的需要,各办学单位须做好培训授课教师的信息登记工作,可按导入或单条添加形式填写主讲教师信息。
社会合作处
2023年5月31日